郑州市教育局
关于评选2010—2011学年度三好学生和
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
各县(市)、区教育局(教体局),市教育局直属、民办、企事业各学校,市属各高校:
现将评选2010—2011学年度郑州市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办法
(一)各学校按照德、智、体三方面评选条件,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,在学生民主评定的基础上评选。
(二)局直属各学校根据分配名额,将评选结果直接报郑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审批。
(三)县(市)、区各学校评选的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经县(市)、区教育局(教体局)审核后,统一报郑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审批。县(市)、区教育局(教体局)报送的市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应是县(市)、区级三好学生或者优秀学生干部。
(四)毕业班和非毕业班、普通高中和职校的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得相互占用。
二、评选比例
(一)大、中专院校及中学评选比例:非毕业班按非毕业生总人数的3‰评选市级三好学生;毕业班按毕业年级学生总人数的6‰评选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,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同时是三好学生。
(二)小学评选比例:市区小学非毕业班按非毕业生总人数的2‰评选市级三好学生,毕业班按毕业年级学生总人数的2%评选市级三好学生、6‰评选优秀学生干部;县(市)所属小学、区属农村小学按在校学生总数的3‰评选,其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由县(市)、区教育局(教体局)自定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德育方面
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、模范遵守《中小学生守则》、《中(小)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、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,德育评价为优秀,社会实践活动的学年总评达到优秀等级。
(二)智育方面
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各门功课成绩均达到良好以上。
(三)体育方面
坚持体育锻炼,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有良好的生活习惯,身体健康,体育成绩良好。
四、报批时间
各单位于5月27日前,完成市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,并将附件5(纸质,一式两份,加盖单位公章)、附件6(电子稿)填好后,于6月8日前报郑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审批,逾期按弃权处理。
五、奖励办法
郑州市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由郑州市教育局颁发证书,各县(市)、区教育局(教体局)和学校代市教育局表彰。
附件:1. 2010-2011学年度郑州市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(局属学校)
2.2010-2011学年度郑州市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(职业学校)
3.2010-2011学年度郑州市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(高校)
4.2010-2011学年度郑州市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(县、区属学校及有关小学)
5.2010-2011学年度郑州市市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
6.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统计示例
二○一一年五月十三日
(联系人:徐荣新 联系电话:6696144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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